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长兴岛法院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数量
1.文员3名;
2.司法辅警(男)2名;
共计5人。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等;
3.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4.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年龄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校期间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22日至29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C座三楼311办公室。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自行下载《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确认表》并填写打印,在指定时间内将此表和其他资料送至指定地点。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联系方式、特长等);
(2)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3)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反正面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各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事项的相关证明资料。
(6)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名实行报名承诺制。
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任何时候发现材料造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和奖金。
(二)资格审查和防疫要求
资格审查和参加笔试面试时需保证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自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参加考试者需持三天两检纸质版核酸检测证明;其他考生需持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相关证明材料者不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对时政的熟悉程度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2.报名司法辅警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司法辅警的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共计三项:立定跳远、100米跑和1000米跑。其中立定跳远的合格标准分别为2.29米;100米跑的合格标准分别为16秒4;1000米跑的合格标准分别为4分25秒。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行面试。若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排序进行1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3.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文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司法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以及举止仪表和身体状况等。
笔试面试分值各占5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调取个人及直系家属犯罪记录和信用查询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由本院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法院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有法院相关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个月,其余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工资。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参照本院现有同等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大连酉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
2.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无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4、咨询电话:85277777 高女士
七、本方案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计划表.docx